及时申请商标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但有些人总认为商标都是为了产品保驾护航的,产品都没有进入市场,申请得早又有什么用呢?有一句话广为流传:“做一件事的时间是三个月前,其次是现在”,申请商标不外如是。
为什么代理公司(恒大知识产权)提倡趁早申请商标?我国商标注册遵循一个原则:先申请原则: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我们看一个经典案例:
2006年7月,王致和集团拟在30多个国家进行商标注册时,发现“王致和”腐乳、调味品、销售服务等三类商标,已被一家名叫欧凯的德籍公司于2006年3月在德国注册。而欧凯公司申请的商标标识与王致和集团产品使用的商标标识一模一样。欧凯公司是柏林一家主要经营中国商品的超市,其员工全部是华人。调查发现,欧凯公司还曾抢注过“白家”、“洽洽”、“老干妈”、“今麦郎”等众多知名商标。同年8月,王致和的代理律师向欧凯公司发出律师函。随后,王致和公司接到欧凯公司运营商中咨货运公司的电话称,想要拿回商标,必须付出一定代价。于是,2007年初,王致和向慕尼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定欧凯百货公司无偿归还商标并予以赔偿。
2009年4月23日,慕尼黑高等法院对王致和诉欧凯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欧凯公司不得擅自使用王致和商标,否则将对其处以25万欧元的罚款或对主要负责人处以六个月监禁;欧凯公司应注销其抢注的“王致和”商标。至此,备受关注的王致和诉德国欧凯恶意抢注商标案,经过两年零三个月的讼争,最终以“王致和”商标物归原主而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此案号称“中国知识产权跨国维权案”。这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起中国企业在国外以原告身份进行的商标诉讼案,也是国内企业在海外胜诉的个知识产权官司。
从王致和案来看,商标一旦遭抢注,想要再拿回来就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2007年初到2009年4月,经过两年三个月的诉讼时间才夺回属于自己的商标。这还是“王致和”商标非常出名,在中国已成为驰名商标的缘故。
商标注册,我们遵循的都是谁先申请,谁先提交注册,谁就有优先权。也就是说,这些并不是以使用在先为原则。所以,如果你的商标优先申请了,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会构成后申请商标被驳回;如果商标被人优先申请了,有时候是查不到的,因为有几个月盲期,随着商标注册资源的减少,商标优先申请愈发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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