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标申请时间长达一年,多道程序,多种手续让申请人不胜厌烦。申请成功后还需要自行保护商标权,如进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商标使用证据的留存、谨防商标沦为通用名称等,有些“申请人”对国内商标的相关事宜“门儿清”,但对于美国商标就力有未逮了。美国商标被撤销的原因又有哪些呢?
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商标
美国同样有“撤三”的规定,若商标已经停止使用,且权利人有意不再重新使用的,就视为权利人放弃该商标。而是否有意不再使用就是根据是否连续三年未使用来推断的。值得注意的是,执行这项撤销一定是权利人主观意识上不再使用,如果有证据表明权利人仍将继续使用该商标,则该商标不能够被撤销。
商标在有效期满六年后仍未提出宣誓书及声明
美国商标申请成功后,需要在第五至第六年间提出一份商标的使用声明及证据还有商标使用的宣誓书,逾期未提出的将被美国专利商标局予以撤销商标。并且每十年,即在美国商标到期前的六个月内必须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使用证据和相应的宣誓书。
违反了相关的法律
美国商标同样有相应的律法规定,其他国家国名、国歌、国旗、带有歧视性等不良影响的,均不得注册为商标。美国商标审查虽然严格,但也不是绝对不会出现差错的,可能会有些疏漏,经由他人或自主发现商标违反规定的,同样会予以撤销。
商标注册从来都不是简单的事情,注册成功后也不是一劳永逸的,特别是跨越国别的美国商标注册,我们应该合法合理的使用,才能保证商标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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