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
一、申请书件的准备:
填写并加盖公章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中文申请书;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申请书;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国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商标图样两张。若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填写具体要求:
1、商标申请人的原属国指中国。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协定"成员国,这一项中可供申请人选择的三种情况应依次选择,即申请人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种情况,若符合,应首选种,若不符合,再选第二种,第二种也不符合的,再选第三种。若三种都符合或符合二种,则应选在前的一种。如果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议定书"成员国,这三种情况中,申请人只要任选符合的一种即可。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是法人的,应填写全称;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应填上姓名。另外,法人如有正式英文或法文名称的,应连同中文一起填上,并加盖申请人印章(法人应加盖企业或公司印章)。
3、申请人地址:如:中国北京市金台路2号,邮政编码:100260。
4、代理人名称:申请人可按实际情况填写,如是直接申请,这一栏无需填写。
5、代理人地址:与申请人地址的填写方法相同。
6、商标国内申请和注册:这里指在我国的商标申请和注册,而不是国际注册商标的申请和注册。如申请人是就不同类别的同一商标提出国际注册申请,申请人应将各类别的申请日期、申请号或/和注册日期,注册号按类别顺序逐一填写。
7、优先权:若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注明次申请的日期和申请号。
8、商标:此处要求申请人贴上商标图样,商标尺寸大小应按申请书的要求办理。
9、要求颜色保护:如果申请人要求保护颜色,应说明哪些颜色、哪部分颜色要求得到保护。
10、商标音译:此处仅将商标的标准汉语拼音填上即可。
11、收文语言选择:此处在所选择语言左侧方框内打上"x"标记。
12、商品和服务:这里指商品和服务的填写,应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中所列的商品和服务类别顺序填写,如:类,乙醇,工业用酒精;第五类,阿司匹林,婴儿食品;第九类,音响,显象管;在填写时不得把第九类排在第五类前,把第五类排在类前。
13、指定保护的缔约方:申请人在想要保护的国家左侧的方框内打上"x"标记,如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为德国,法国,意大利三国,申请人只需在这三个国家左侧的方框打"x"即可。
14、本申请交费方式:在所选择交费方式左侧方框内打"x"标记。
交纳商标注册申请的费用:在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书件后,登记申请日期,编定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收到《收费通知单》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交纳缴纳有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款项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申请人或代理人逾期未交纳规费,该申请视为放弃,申请日不予保留。
国际商标注册的异议申请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对要求延伸至我国予以保护的国际注册商标,自其在《国际商标公告》出版次月1日起的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对其提出异议。如果异议申请人是国内企业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可将异议申请直接或通过代理机构邮寄或者送达商标局国际注册处。如果异议申请人是国外的企业或者自然人,则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国际注册商标被提出异议的,被异议人可在收到异议答辩通知之日起30天内进行答辩,必须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局根据双方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裁定。如果异议双方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可在收到异议裁定通知书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异议复审申请,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
商标注册证的领取:国际局收到符合《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的国际注册申请后,即在国际注册簿上进行登记注册,并给商标注册申请人颁发商标国际注册证,商标国际注册证直接寄送给商标局国际注册处,由商标局国际处转寄给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应该注意的是,申请人填写地址一定要清楚(可增加通信地址),如果申请人的地址有变动,应及时办理变更。
[恒大知识产权温馨提示]
(www.wipoask.com)中部分图片及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属于原作者,仅以配图表达,无他意。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感谢!